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我校2018届毕业生申报初级中学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证的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8届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或幼儿园以外类别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通过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考试合格证对应的种类、学科与申请人所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一致。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申报流程
各高校申请者请规定的时间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1、在市、区教育局网站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注:下载表格请勿随意更改格式)
2、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江夏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并选择武汉学院为现场确认点,如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将直接导致申请失败,错过此次申请机会。
3、现场确认
(1)范围:学籍在武汉学院,并且已经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的2018级应届毕业生。
(2)时间:4月9日-4月11日
(3)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学院行政楼L14办公室
(4)体检注意事项:必须有明确的体检结论,统一至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江夏区中医医院、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5)现场确认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见附件1)。所有表格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和复印并按档案袋封面排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打印,不装订)。
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粘贴网报同版彩色照片);
② 《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附件2):由院系党总支副书记进行鉴定、证明,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③ 《体检表》原件(附件3或附件4);
④ 教务处盖章的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成绩表);
⑤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 个人一寸照片1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⑨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毕业证后提供)。
各申请人须按指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交时各类资料须齐全,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五、领证须知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所在高校集中申报办理的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打印好后将由学校统一领取,届时将通知各申请人领取。
六、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
确认点联系电话:81299699-8861 联系人:蔡老师
全人发展教育中心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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